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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貿易!?


在網上重溫了好幾次《星期二檔案》,關於公平貿易的那一輯。

對於公平一詞的見解,越看就越覺得模糊。

如果問任何一個人,我們應否幫助一些被剝削的農民得到公平的收入,

我想大部人的答案是認同我們都應該幫助這些「被剝削」的農民,

最少我是這麼認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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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針對全球貧富懸殊,歐美志願團體發起一場良心消費運動,

組成了一個「國際公平貿易認證組織」。商業機構只要證明自已產品,

是以合理價錢向農民收購,沒用血汗工廠生產,

就可以向組織申請這個藍綠色的公平貿易標籤,印在產品上讓消費者識別。』(星期二檔案)


但可以想像不少申請了藍綠色的公平貿易標籤的商業機構,

其實跟節目中收購了婺源綠茶的英國商人阿祖沒兩樣。

以公平貿易標籤作賣點,幫助其商品吸引顧客,打入市場。

這本來為農民和商業機構打造一個雙贏的局面,

但打造這個局面的代價是由消費者支付。

這本也沒甚麼不妥,

但這個運動是否對準他們想做到的目標 —— 針對全球貧富懸殊。

如果打造這個局面的代價是由消費者支付,

這是否意味著,一向剝削農民的其實是我們這一班消費者?

不然這是甚麼的一個良心運動,為甚麼商業機構仍然可以從中獲取巨利。

如果一直剝削的其實是製造產品的商業機構,

這個良心消費運動又有否撥亂反正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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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想一層,甚麼程度的收入對農民才算是公平呢?

以節目中種植婺源綠茶的農民收入為例,

因為公平貿易標籤,使他們的年薪從三千元躍升至五千元。

這當然是一件欣喜的事。但五千元就代表合理的薪酬嗎?

如果他們能夠得到一萬元年薪,這薪酬又算是合理還是不合理?

他們的薪酬又應否設一個合理薪酬上限?

如果說合理的薪酬必須要相對當時產業的狀況,

這場良心消費運動究竟算不算是干預市場價格?

而且,這是否意味我們對經濟學家亞當史密夫提出「隱形之手」的概念有所保留?

即代表我們都不太相信自由經濟之下的市場,能夠反映出物品的真實價格。

所以,農民都不能得到他們應有的薪酬。


忽然之間,想起香港街邊拾荒的公公婆婆。辛勞一整天,

依靠拾荒變賣得來的錢,和有限的高齡津貼(俗稱「生果金」)來度日。

同樣,他們的收入和以資源回收的商業機構相比,他們的利潤一樣是懸殊,

但說資源回收的商業機構在剝削拾荒者的,有又幾人呢?

在經濟市場之下,我想付出不一定有回報,努力不一定賣錢。

所謂等價交易,還不是一切依據市場內的供應和需求。


行文至此,我想強調我認為生活艱苦的人是應該幫助的。

但至於「公平」,我們有一套客觀且嚴謹的介定標準嗎?

或許,這根本就不存在。



參考:

星期二檔案 公平貿易 杯中的貧與富. 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. 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


posted by Gameboy @ 7:05 PM,

2 Comments:

At 5:08 AM, Blogger 我不是公主 said...

我對於公平貿易,經濟學的自由市場理論都只有皮毛的認識。以我僅餘的認知, 整套經濟學理論的「基本假設」是「人是自私的」。然而公平貿易背後的「基本假設」卻似乎是「人不是自私的」,故此, 如果在整套理念的立足點上有分歧, 其後的討論似乎都難以再講下去。
所以, 公平貿易這個issue, 似乎是無法用「自由市場」這套邏輯去討論的。

 
At 12:47 AM, Blogger Gameboy said...

我不是公主,其實我的經濟學都是皮毛的認識。
也許你說得對,因為兩套理念的立足點上有分歧,所以我偏向認同「自由市場」的時候,
實在有點抗拒「公平貿易」的那套理念.
btw,多謝你的光臨及留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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